koko体育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简称“香港证监会”)点名两家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涉嫌欺诈行为,两家涉事的实体分别以“香港数字研究院”或“HongKongDAO”以及“BitCuped”的名称运作。此前,两家平台相继被香港证监会列入可疑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警示名单koko体育。
香港证监会表示,香港警务处已应香港证监会的要求,采取行动封锁HongKongDAO及BitCuped的网站。香港证监会亦向相关网站营运商发出终止及停止函,要求该等网站停止为HongKongDAO所发行的某代币提供购买服务。
香港证监会指出,HongKongDAO发行了一种名为“HKD”或“HongKongDAO”(HKD代币)的代币,可在HongKongDAO的网站上购买。HongKongDAO营运至少两个以上社交媒体群组,包括成员超过10000人的中文群组及成员超过1700人的英文群组。HongKongDAO通过在社交媒体群组中,吹捧HKD代币据称的“市价”及未来市值将会上升,以诱使投资者购买HKD代币。
此外,香港证监会亦怀疑HongKongDAO可能透过网上渠道散布有关本身及其业务的虚假及具误导性的资料。包括该平台声称于2022年7月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牌照以进行受规管活动,并于声称于2021年3月向香港证监会取得俗称为“4号牌照”(即第4类牌照:就提供意见)及“9号牌照”(即第9类牌照:提供资产管理)koko体育,因此可自2020年7月31日起从事相关的受规管活动。
该平台还声称正在竞投“香港数字货币交易所牌照”,并暗示此牌照乃与香港特区政府就稳定币而设的监管框架有关。
香港证监会指出表示,上述声称全部皆与事实不符,但却可能造成虚假及具误导性的印象,令人误以为HongKongDAO的服务及业务已妥为领有牌照并属合法,借此诱使他人购买或认购HKD代币。
另一涉事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BitCuped声称是一家金融市场经纪商,旨在“为客户提供自动化交易解决方案和交易讯号,让他们的交易体验无压力”。
“Laura Cha”和“Nicolas Aguzin”分别与香港交易所现任主席史美伦以及现任行政总裁欧冠升英文名字一致,疑似“碰瓷”港交所高层。香港证监会指出,两人实际上与BitCuped并无关联。
香港证监会提醒,网上投资骗局可能涉及任何类型的资产和透过多种渠道进行。任何人一旦受骗koko体育,可能会蒙受重大损失。香港证监会告诫公众,提防在社交媒体平台及即时通讯软件上所分享的好到令人难以置信的投资机会及意见,以免可能会被非投资专业人士诱使进行投资,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定时应保持警惕和提防欺诈行为。
香港监管机构此前曾多次提醒,投资者于网上进行虚拟资产交易时,一定要使用持牌的平台交易,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今年9月,香港证监会发布多份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按照“已获发牌、正在申请牌照、已结业平台、有望在过渡期结束后获发牌、可疑平台”五种不同情况,列出了黑白榜单,以帮助投资者更容易辨识。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香港证监会网站已经列出9家可疑虚拟货币投资平台。此次涉事的HongKongDAO(香港数字研究院)与BitCuped分别于今年的11月24日、11月10日被列入可疑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警示名单。
近期以来,香港加大打击虚拟资产交易相关的非法活动的力度,多个无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相继“爆雷”。其中,备受瞩目的是此前发生Hounax、JPEX两起诈骗案koko体育,合共涉案金额近20亿港元。
11月25日,香港警方通报称,留意到近日有不法之徒假扮投资专家,以一个名为“Hounax”的虚假投资平台,诱骗市民投资虚拟货币。
香港警方指出,Hounax声称是一个虚拟货币交易平台koko体育,从今年年初开始在香港运作,以“高回报”“低风险”为噱头吸引投资者。自称投资专家的HOUNAX骗徒会透过不同的社交媒体向受害人发送链接,要求受害人下载虚假的投资流动应用程序,并进行吸引受害人投资。随后,每当受害人希望赎回资金的时候,所谓的投资平台经理就会透过不同借口拒绝,或指示受害人缴付高昂手续费。最终受害人不能取回资金,所谓的投资平台经理亦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香港警方表示,截至11月27日,涉Hounax平台案件共接获145名受害人报案,涉及金额约1.48亿港元。
另一受瞩目的虚拟资产投资诈骗案JPEX案亦有最新进展。香港警方表示,截至11月26日,共接获逾2600名受害人报案,涉及金额约16亿港元,被捕人数增至66人,全部获准保释候查。香港警方表示,JPEX案仍在调查中,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今年10月,香港证监会与香港警务处成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联合工作小组,以加强在监察及调查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相关的非法活动方面的合作。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总监郑德嘉表示,自该联合工作小组成立以来,已在10月及11月一共开了4次会议。香港证监会与香港警方将就有关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投诉个案或案件,进行至少一周两次的资讯交换,并按准则对个别个案进行风险评估,以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调查或执法。